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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工信部:套餐“到量”“超量”运营商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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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21: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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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普通市民赴俄罗斯旅游造成的“天价微博”,一位普通农民因捡拾一张SIM卡上网7个月产生25万元天价上网费……伴随3G业务的发展,类似案例层出不穷。针对这一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日前就《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有效规避资费纠纷。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措施有助于用户放心上网,是推动3G产业发展的重要一步。
工信部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用户提供套餐的到量预警、超量提醒、到期提醒等提醒服务。
根据工信部的定义,“到量预警”指用户套餐内互联网接入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通过短信、语音、互联网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套餐超量提醒”指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时,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套餐到期提醒”指在套餐有效期届满前的一个合理的提前时段内,提醒用户现行套餐到期日,并告知用户套餐到期后终止或延续服务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免费向用户提供收费详细清单(含预付费业务)查询。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时限至少为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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