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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1_ZH

[资料] AMBA2.0 AHB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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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2: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公司,在一个新的地方和城市,为了业务联络方便和拓展,都可以设立业务联络处的。这个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可行商业操作方式,其实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业务联络处,是不需要单独注册的,因为那仅仅是业务联络而已,在签署合同时是需要用其总公司的名义。

当然,有的公司(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公司),在新的地方和城市,不是设立业务联络处,而是直接设立分公司,那么这个时候,这个分公司就需要正式注册了,在签署合同时,可以直接用分公司的名义。分公司是一个实体,就会需要涉及报税等事情的。

至于税收的事情,这个很多公司财务都很懂这个的,他们只会去合法的规避税收,一般都不会去偷税漏税的。因为财务知道这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的。通常来说财务人员在这方面是很小心和很有经验的。

呵呵,哥们,有空可多喝喝茶或咖啡。
好运来 发表于 2014-11-10 11:56



建业务联络处或技术支持中心当然是很常见的,看看正规公司如何做的,不说Synopsys,Cadence,ARM这些公司在中国都注册公司的,这叫“正规”!在香港或者开曼或者维京群岛注册,那叫空头公司,至于你所说的“合法避税”,不偷税漏税,是他们公司财务亲自跟你说的吗?

呵呵,哥们,有空可多喝喝蚁力神或妇炎洁。
发表于 2014-11-10 16: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可多喝喝蚁力神或妇炎洁。
IC老兵 发表于 2014-11-1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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