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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下午消息,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总裁兼CEO杨元庆今日向媒体表示,自己在两会上提交共提交了《增加现场执法,提升交通管理质量》和《完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并提前公布次年放假办法》两个提案,但他透露,在现场讨论中,自己更多的讲还是降税和将消费留在国内的话题。
杨元庆表示,自己去年就曾在两会提过相关的提案,政府也已经做了详尽的解释,但政协的工作是提出问题,政府的工作是应该解决问题,仅仅解释并不够。今天来看,消费外流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消费者去海外购买的并不仅仅是奢侈品,也包括消费品乃至奶粉这样的必需品,政府应该在价格,质量,诚信这些方面加强治理。
谈到为何如此在意降税问题时,杨元庆表示,他表示政府应该要扶持好企业,一可以提高员工收入,有利于改善部分人的生活;二可以把消费留在国内,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减税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将消费留在国内,自己只是对税收问题相对比较了解,政府应该把“消费留在国内”作为一个命题来加速解决,税收出了问题解决税收,流通环节出了问题解决流通环节,停留在解释是不够的。
他表示,在现有的架构下,适当的降低增值税和关税是急迫且可行的,有利于促进内需和减轻企业压力。政协委员杨元庆
以下为杨元庆两会提案:
案 由:关于完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并提前公布次年放假办法的提案
提案人:杨元庆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办理
内 容:
根据国务院2008年公布实施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每年年底,国务院都会制定并公布下一年度节假日放假调休的安排,目的是为了方便人们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计划。
但是,从最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国务院公布这一安排的时间都在上一年的12月份(2012年12月10日公布2013年的放假办法;2011年12月6日公布2012年的放假办法;2010年12月10日公布2011年的放假办法),且公布的调休方式并非固定不变,使得企业在做次年的工作计划,人们在做旅行计划,尤其是上半年节假日其间的安排时,常常只能依靠推断进行,难免出现实际公布的放假时间与预测不符的尴尬局面。
以出国旅行为例,一般来说至少要提前2-3个月开始计划,如果亲友一起出行,人数较多的情况下,提前半年以上预订才能确保足够的酒店房间和机票,以及合适的性价比。2013年的放假时间公布时,因为元旦的调休方式与很多人的预测不符,而公布时间和元旦实际放假时间之间只间隔了15个工作日,重新申请签证、调整旅行计划已不可能,很多人不得不额外请假,造成了特别多的不满和抱怨。
此外,现在的放假安排还经常出现节假日前/后要连续7天,甚至8天上班的情况,上班族们普遍感到工作疲惫不堪,压力过大。
对比来看香港的《公众假期条例》,它对节日和纪念日的放假规定增加了该假日与周末之间的调休规则,如:“1月1日(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翌日);农历年初一(如该日为星期日,则改为农历年初四) ”等等,让人们可以精准推算出放假时间。且政府部门早在每年的3月至5月期间,就会公布下一年度的公众假期调整安排。这样一来,人们就会有充足的时间制定节假日期间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这里的经验非常值得借鉴。
因此,我建议:
着手研究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订,增加节假日与周末如何调休的通用规则,并给予立法,不仅为行政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也可以方便人们自行测算和计划,在制定规则时,建议避免调休后连续工作日较长的情况出现。
把下一年度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公布时间提前至少半年,以方便人们提早对工作和生活进行规划,避免时间紧张产生的不良影响。
案 由:关于增加现场执法,提升交通管理质量的提案
提案人:杨元庆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公安部办理
内 容: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数量与日俱增,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4亿辆。但是,现有的交通管理方法,包括交通执法手段、违章处罚力度等却没有完全跟上日益复杂的交通执法需求。具体表现在:
一.过度依赖非现场执法(摄像头监控)的方式使得交通执法存在明显的盲区。在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摄像监控设备无法辨识和记录酒后驾驶和故意遮挡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为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创造了可乘之机。据统计,全球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在中国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驶有关。而遮挡号牌的目的多数为了逆行和超速行驶,这同样是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方式。且非现场执法是实时录像、事后处理,它难以对驾驶员做到及时有效的威慑,对交通拥堵也无法起到疏导作用。对比交通状况优于我国的其他国家的做法,如美国,绝大部分道路并不会设置摄像监控,他们主要是通过交警、巡警蹲点、现场执法的方式治理违章、疏导交通。一旦发现有违章嫌疑的车辆(行车轨迹异常、超速等等),警车会迅速驶出截停嫌疑车辆。多数情况下,构成严重交通事故隐患的违章者需要出庭对他的行为负责,轻则高额罚款,重则从事社会服务,甚至服刑。因为警察执法的时间、地点具有不可预测性(摄像头的位置则是固定的),处罚力度又足够大,这样的执法方式对开车者们具有明显的威慑作用。
二.现有交通处罚力度较轻,违章的代价难以对开车者们形成警示。虽然新交规增加了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但和很多国家相比,我国的交通违章处罚力度还是偏轻,处罚方式也简单易行,就近找交通队交罚款即可,不足以让违章者形成重视,这也导致了大量故意违章行为的发生。
基于以上的现象,建议如下:
1、增加交警现场执法,巡警配合执法,一方面对潜在的违章者形成威慑,另一方面对已经发生的违章行为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
2、加重对交通违章行为,尤其是构成严重交通事故隐患的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章者形成足够的威慑。
3、提升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明确权责,树立交警和巡警的权威形象。加大对公民遵守交通法律的宣传引导,在整个社会上形成一种遵法守法的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