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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FTC:Google无权要求美国禁止销售iPhone、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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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20: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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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2月7日消息,就Google要求美国禁售苹果iPhone、iPad一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判决,Google无权做出这一要求。理由是,所有以侵犯标准基本专利(SEP)为由而对产品下达禁令的行为,“都有可能对竞争、创新及消费者带来损害。”早前,Google旗下摩托罗拉移动部门起诉苹果公司侵犯其无线技术专利。
美国上诉法院最新书面陈述表示,其支持今年6月地方法院的判决,禁止Google寻求iPhone在美国销售的禁令。其时,Google和苹果公司相互起诉对方侵犯自己专利技术;而在芝加哥一名法官对案件表示不受理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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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摩托罗拉移动控告苹果侵犯的专利技术为行业标准基本专利(SEP)。而按照企业承诺,拥有这些专利技术的企业是有责任以公平、合理、无差别对待的条款授权出去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利用SEP寻求产品禁令,以获得高额使用费或其它有利的许可条款,是不值得提倡的。早在2010年授权谈判破裂后,摩托罗拉移动和苹果公司双方就一直进行法律诉讼,并对专利授权的事宜各执一词。

其实,围绕SEP的纷争,最好都应该是通过金钱的方式去解决。企业(如Google)如果同意将知识产权以行业标准方式授权,按理早已明白,只能通过收取专利税的方式获得补偿。所以,对已经侵权的产品寻求下达销售禁令,无疑是一次过分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FTC)对SEP案件的首次表态。在今年6月份,对Google因微软Xbox和苹果iPhone侵犯其SEP专利而申请产品禁止进口美国的诉讼,FTC就表示不支持Google的做法,认为这会影响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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