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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该征收物业税了
2012年2月4日 | 《经济学人》杂志
中国庞大的经济体系和其巨大的世界影响力让我们很容易忘记中国的房产市场其实还处于青春期。二十年前大多数城市居民还住着国有单位分配的破烂宿舍。而之后的这些年新楼盘却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成了所有中国人的梦想。但是近来楼市动荡极为剧烈,许多大城市的房价都在下滑。
这对中国的地方政府是个不小的冲击。他们需要承担五分之四的国家公共开支,却只能拿到一半的税收。为了弥补这部分差额,他们只有向农民强制性征地并转手卖给行情看涨的开发商。然而随着开发商的日子变得艰难,土地出售量也在缩水。结果是,地方税收几近枯竭,民怨却在日渐沸腾。十二月,在中国的南部省份广东乌坎村,忍无可忍的村民们对巧取豪夺的官员进行了反抗,赶走了村委书记。
其他国家的政府基于市场价来征收物业税。而在中国,对房产征税却是个棘手的问题。政府尝试过以各种名义对房产的销售量、面积和房龄征税,唯独不针对市价。然而该惯例一年前被打破,两个超大城市——重庆和上海,开始对部分高档住宅试验性地征收物业税。该税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税率极低且各城市里仅有几千户被涉及到。但无论如何至少开创了先例。中国现在应该尽可能地将征税户的涉及面扩大,并把该税向全国的城市推广开。
对地方政府来说,一个健全的房产税还将为其提供一个稳定的税收来源。房子可不像工人或商人,会自己移动或离开。相比于只能出售一次的地契,物业税可以年复一年地持续征税下去。再说,这些税收还能让地方政府从自己创造的价值中捞到一些好处:对福利设施的投资会推动房价升高,因此又能多征些税。
房市的真相
物业税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中国楼市的混乱势头。循环性征税能让想买第二、三套房的投机者成本增加。这能迫使部分空房业主出售闲置的房屋或者租给许多无力购房的市民。一部分经济学家相信八十年代日本泡沫经济一定程度上就是由对过少的物业税造成的。
在中国征收物业税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要求房屋必须登记在案,房屋所有权必须明确,产值评估必须可靠。不过类似的困难在其他发展中国家,包括印度的许多城市,已经被克服了。
在毛泽东时代,物业税随着私有财产的充公而一度消失。今天的中国,陈旧过时的社会主义教条“财产是盗窃”已无市场(译者注:“财产是盗窃”出自法国十九世纪的经济哲学家,也是第一位提出无政府主义的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然而大部分城市居民却把“财产是盗窃”中的“财产”换成了“物业税”,他们认为,对这个国家他们已经付出了太多而回报实在太少(虽然这话也不假)。
这种抵触情绪对中国的地方政府不是没有作用。他们不敢惹也惹不起城市中产阶级——既那些有房一族,和那些通常拥有数套房产的权贵精英阶层(当然包括党员极其亲属)。所以只有继续让农民和土地分离制造民怨。中国必须对物业税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否则面临的后果将是持续难有作为的地方财政和更多的社会动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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