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eetop公众号 创芯大讲堂 创芯人才网
切换到宽版

EETOP 创芯网论坛 (原名:电子顶级开发网)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快捷导航
搜帖子
查看: 1469|回复: 0

[资讯] 工信部规定虚拟运营商不得借机建基础电信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9 21: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2月8日消息,根据新浪科技获得的虚拟运营商牌照批文细则,工信部对虚拟运营商借机建基础电信网络已有防范,明文规定虚拟运营商不得投资无线网等基础电信设施,这将部分打消三大运营商接纳虚拟运营商的规律

  国内外都有一些互联网企业希望建设和拥有自己的基础电信网络,此次申请虚拟运营商的也有互联网企业,因此,防止越界行为和无序竞争也是有必要的。

  据悉,工信部发给虚拟运营商的批文中都明确规定,虚拟运营商“未取得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时,不得投资建设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如需使用上述设施,应当使用已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的网络设施,不得从无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者处购买、租用电信传输网络设施”。

  同时,工信部发放的上述牌照批文规定,“用于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设备,属于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管理范畴的,应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这实际上也是要求虚拟运营商必需使用规范的电信设备。

  工信部也提醒各虚拟运营商将有经营风险,并称“试点期间,你公司应及时研究总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系统方案、运营模式、用户发展、应用创新、服务质量管理、用户权益保护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等问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2 下一条


小黑屋| 手机版|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隐私声明| EETOP 创芯网
( 京ICP备:100507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710 )

GMT+8, 2024-12-22 19:51 , Processed in 0.019670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eetop公众号 创芯大讲堂 创芯人才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