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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两地新政同治理 个人信息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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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6: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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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站公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会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就在工信部提出此规定前夕,香港先行一步发布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新条例:任何商业机构滥用个人信息或利用信息牟利的均属刑事犯罪,最高处以100万元港币罚款并监禁五年。
两地政府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采取积极态度,并相继推出严格保护措施,这是否意味着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将要迎来新春天?
王志海表示,香港与大陆相继发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规,虽然具体细节和惩罚程度有差异,但目标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让个人生活更加安全,让信息化生活更加绿色。现在个人隐私信息被泄密和滥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大家生活甚至人身财产安全,通过立法来明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商业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是改善目前状况的必要基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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