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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阶梯电价改革糊弄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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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4 14: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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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改革糊弄谁呢?



筹划4年之久的居民阶梯电价将在下月开始试行,各省市正陆续召开听证会。从公布的电价方案来看,阶梯电价改革明显是变相涨价。那么,阶梯电价到底是何物,其背后的政策逻辑经得起推敲吗?
阶梯电价真能引导节能减排的生活方式吗?
阶梯电价制度四年磨一剑,涨价意图明显
即将开始试行的阶梯电价制度将居民用电划分为基本需求、正常需求和高质量需求三档。其中第一档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第二档覆盖95%居民的用电量。电价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第一档价格不变,第二档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提价3毛钱左右。另外还给城乡低保户及五保户特设了10度到15度的免费档。
以划档标准最高的上海市的月度方案为例:月均用电260度以内电价不调,用电量在260度至400度的部分每度上调5分钱,超过400度的部分每度上调3毛钱。从试各地行方案不难看出,阶梯电价只见涨不见跌,或以阶梯为名开启居民电价频繁上调的序幕。
阶梯电价能否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还是未知数
按照《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说法,“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试行阶梯定价。”这种观念看似有理,却忽视了资源的替代效应。
电力资源作为一种二次能源,本身就有清洁高效性。电价上升固然会减少电能消费,但也会促使居民转向其他替代能源,而替代能源很可能是高污染、低效能的。举例来说,倘若因为电价上升,原本使用电热设备的百姓转而使用燃煤或烧柴取暖,恐怕对资源节约、对环境保护都是得不偿失。
另外,昂贵的节能减排电器的消费者往往是对价格敏感度低的第二、第三档人群,而处在第一档的居民则可能还使用着便宜但是低效、污染大的电器。阶梯电价这种重数量、不重质量的政策到底在鼓励那种生活方式?
阶梯电价能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么?
高用电量家庭并不等于高收入家庭
除了挥舞环境保护大棒,阶梯电价更是祭起公平正义的大旗。《指导意见》中指出:“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阶梯电价要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电少的少负担,用电多的多负担。”
确实,数据显示我国居民用电量最多的5%的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但把高电量用户默认为高收入用户并不合理。像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许多农民工、学生蜗居在一起,隔断间、上下铺都很普遍,一套房子多人租住,用电量高很常见。数世同堂的大家庭也同样有被误提价的可能。至此,并无对第三档5%的用户构成的权威调查,对上述特殊群体进行甄别、重划会大幅增加行政成本。
阶梯电价划分粗糙野蛮,高收入人群承受多重成本,未见公平
即便覆盖率划分真能有效区分不同的收入群体,对高收入居民征收更高的阶梯电费也绝非公平之举。
政策在煽动价值判断、冲淡涨价压力上总是不遗余力,对需求分档的取名就在暗示高收入人群的第三档需求是“不正常”、“不合理”甚至是浪费的。但是合理的用电量并没有阈值,且必然是匹配于收入基数的。低收入群体的高质量需求可能是高收入群体的正常需求。由此可见阶梯电价的划分是多么粗糙、野蛮、误导人,指责富人浪费资源无理由。
此外,高收入人群原本就要缴纳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贡献了更多的财政资源,用电量大,获得更多补贴,可以说羊毛最终出在羊身上,并没有违反公平负担原则。反倒是资源纷纷阶梯电价之后,他们既要负担高税率、又要负担高费率,处处拔羊毛,谈何公平?
阶梯电价不是改革方向,电力市场化是关键
阶梯电价有悖效率原则,谷峰定价才是出路
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阶梯电价是种非线性定价,它将每一个消费增量视为不同的商品并收取不同的价格。对价格敏感的用户被收取较低的价格,对敏感度较低的用户则被收取较高的价格。这种定价模式的有效性依赖于对消费者的需求信息的了解程度,这对价格主管部门是个挑战。
师从著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的张昕竹教授认为中国阶梯电价逐级递增有违电力规律,因为电力生产的长期增量成本,包括可变成本、专属的固定成本和容量成倍,并不随用电量的增加而改变。而电力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是,电力系统的潜在需求和供给可能不平衡,此时能有效配置电力资源的定价方式是实时定价。
实时定价中最简单的方式是谷峰定价,在用电高峰,电价较高,在用电低谷,电价较低,从而激励用户有选择的削峰填谷。这才是国际上电价改革的主要趋势。
阶梯定价不如理顺价格机制


自2002年厂网分开之后,发电生产市场逐步市场化,而电网领域产生了明显的垄断,上网电价则由国家制定。火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日子可以说是冰火两重天。数据显示,去年五大发电集团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85 .6亿元,比上年减少34 .3亿元,下降15 .6%。其中,火电累计亏损312.2亿元,比上年增亏190.7亿元。于此相衬,2011年国家电网实现利润总额533亿元。
其中,上网电价市场化是改革攻坚的关键。对此,张昕竹教授建议“输售分离”,剥离电网公司的售电职能,成立多家售电公司竞争售电,建立电力的批发市场。只有让市场供求形成真正的价格,才能有效地指导电力市场链中的企业、用户主体归位,才能让价格涨跌来得心服口服。
结语:阶梯电价有违市场规律,不利于资源节约,也不能体现公平正义,实施成本大。电力改革的方向不该是变相涨价,而是放弃政府定价,引入竞争,让市场价格调节各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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