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eetop公众号 创芯大讲堂 创芯人才网
切换到宽版

EETOP 创芯网论坛 (原名:电子顶级开发网)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  

快捷导航
搜帖子
查看: 1124|回复: 0

[转载] 全国淘宝恶意差评师第一案:主犯被判2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6 18: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7月3日,全国首例网络购物“恶意差评师”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宣判。12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其中,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去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和淘宝网联合宣布,破获国内首例“恶意差评师”案。淘宝网通过接受投诉举报、异常行为分析等手段,掌握“恶意差评师”作案证据和相关信息,并递交警方。警方根据线索,锁定了这批“恶意差评”犯罪嫌疑人。

同时,法院将之前扣押的该团伙作案工具十台电脑予以没收。

经查明,该“恶意差评师”犯罪团伙以现年25岁的被告人杨某为首,他们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杨某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卖家“谈判”,向卖家表示如果发货就给予差评、不发货就投诉,只有向他支付一定钱款,才同意关闭交易。

所谓“恶意差评”,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向网店谋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对此,淘宝网表示,支持消费者给予合理评价的权利,但是对于“恶意差评”的行为,将联合警方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资深法律人士张强表示,虽然本案中每次涉案金额不高,但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各被告人在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敲诈勒索次数均在3次以上,所以他们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张强律师还表示,当下网络购物是大众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和维护一个诚信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因此,相较于一般的敲诈勒索犯罪,本案的情节更为严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2 下一条


小黑屋| 手机版|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隐私声明| EETOP 创芯网
( 京ICP备:100507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710 )

GMT+8, 2024-12-22 16:39 , Processed in 0.033631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eetop公众号 创芯大讲堂 创芯人才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