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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让MVNO与运营商现有体系形成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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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21: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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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表明,虚拟运营商有时会得到移动网络运营商(HNO)在运营或财务上的支持。威普建议HNO选择与自己能力互补的虚拟运营商合作,以弥补其用户覆盖上的缺失。
一个移动虚拟运营商可以弥补HNO缺失的特定目标市场,即目前未被移动运营商满足的用户需求。中国移动似乎不受年轻消费者的青睐,而类似腾讯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往往利用新兴服务获得一批年轻用户,因此可以考虑与之合作。中国联通在南方地区缺乏强大的分销体系,而分销渠道是运营商的关键成功要素,因此可以借助电子产品零售商的既有渠道来增强其服务的扩散能力。而在中国移动处于领先地位的农村市场,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也可以利用三大电子产品零售商的渠道与之抗衡。另外,腾讯和百度可帮助增强移动运营商线上销售能力以及对不同客户群特别是新兴用户的精确定位。
威普研究表明,目前中国平板电脑的捆绑销售仍落后于国际标准。腾讯或百度可融合其多样化应用/内容形成协同效应,建立一个开拓性的价值主张。此外,国美、苏宁、迪信通等零售商可以利用其渠道资源进行新型设备和流量套餐的交叉销售。最终,移动网络运营商无需承担由于客户迁移带来的损失,反而可能受益于更大的市场规模。
总而言之,中国的移动运营商可以与多个移动虚拟运营商进行合作,特别对于电子产品零售商,可深化他们在终端市场已有的商业合作。这些潜在运营商并不会给市场带来很大变化。相反,经西方国家过往经验证实,OTT/互联网企业的进入可能会给当前运营商造成一定威胁。内容和应用商已经蚕食了移动网络运营商的信息收入,如果不尽快建立价值创造型的合作模式,语音业务收入也可能受到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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