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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水价或涨0.66元 第一阶梯水量增至26吨广州市水价调整方案昨日上报市人大,今日将审议。与听证会上两套方案均有不同。最大不同点在于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用水量从22吨调整到26吨,而居民生活用水涨价幅度折中选择涨0.66元。
广州居民水价或涨0.66元
广州市水价调整方案昨日上报市人大,今日将审议。与听证会上两套方案均有不同。最大不同点在于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用水量从22吨调整到26吨,而居民生活用水涨价幅度折中选择涨0.66元。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向市人大报告称,完善后的水价调整方案,综合水价为2.53元/m 3。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8元/m 3,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m 3,特种用水20元/m 3。
对低保户的减免政策是: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吨以下,仍按7毛钱的水价,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计收水费。
罗家祥称,方案是“按照综合水价增幅不超过50%的幅度、居民第一阶梯生活用水价格不超过2元”来调整的。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2元/吨,提价0.66元刚好是上涨50%。方案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由原来的22吨提高到26吨,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均相应提高。
按此方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率为5.2%,年销售收入将从18 .05亿元提高到25.6亿元,增加7.55亿元。市自来水公司表示,新增收入用途之一是弥补历年亏损,共计10.7亿元。另外,目前已超额完成116万户“一户一表”改造,还要对新增用户进行改造。
自来水供水定价成本 监审结果低于自报数
广州市人大财经委调研报告称,根据对市自来水公司2008至2010年成本的严格监审,合计核减供水定价成本10 .7亿元,核定单位供水定价成本为2 .016元/m 3,比企业自报数实际成本2.364元/m 3下降了0.348元/m 3。
此前市自来水公司公开的“供水成本”与市物价局公布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存在差异,一度受到公众质疑。报告对此解释称,“供水成本”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是两个概念。企业公开的是企业实际成本,也称“供水成本”;而“定价成本”是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核定的。两者是站在不同角度制定的核算标准。前者是站在真实反映成本信息角度,后者是站在消费者承担角度。角度不同,存在差异是客观的。
报告称“水价提升是趋势”,并再次陈述涨价理由:从2009年3月起,水资源费由原来的每吨3分钱上涨至每吨1毛2分钱;水污染愈演愈烈,也带来污水处理费用从无到有的快速提升;西江引水工程提升了供水质量,但也带来成本的提高。报告特别提出,西江引水工程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投入和其它资金,其中广州市政府投入财政资金17.3亿元。
据称,市自来水公司向社会公开供水成本,市物价局组织部分代表、委员和专家,对水价进行监审和讨论,这在国内特大城市是第一个。
反响
听证代表:尊重了民意水价仍太高
对于水价调整最终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广州消委会代表朱永平表示:“这是一个少有的调整,少有地尊重了民意和代表的意见。”尽管听证会程序和实体都存在瑕疵,但最终方案进行了折中处理,并将第一阶梯用水量从22吨调整到26吨,使大部分人受益。对这一点朱永平表示满意。
对阶梯水量增加,听证会参加人、广州市人大代表刘莲香也表示满意。她认为26吨足够正常家庭使用,不影响大多数人,比原来方案有进步。但刘莲香认为1.98元/m 3的水价还是太高。“西江饮水是民生工程,政府应当承担一部分利息支出,不应全由市民买单。”此前,刘莲香建议将基础水价控制在1.66元/m 3。
朱永平也有两个遗憾:一是没有对低保户进行免费,也没有对非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水价;二是听证程序存在瑕疵。他认为,尽管物价局依据国家发改委文件提出两个听证方案,但该文件与《行政许可法》抵触,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由自来水公司提出方案,再综合民意和听证代表的意见。
最终方案
A.居民生活用水:
26立方米及以下:1.98元/m3;
27—34立方米:2.97元/m3;
34立方米以上:3.96元/m3
B.非居民生活用水:
3.46元/m3
C.特种用水:
20.00元/m3
综合水价:2.53元/m3
听证方案
方案一:净资产利润率6%,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2.02元/m3,综合水价为2 .57元/m3;
方案二:净资产利润率4%,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m3,综合水价为2 .45元/m3。
记者发现,相比此前听证会的两个方案,最终方案基本采取折中做法。但非居民用水价格为3.46元/m3,则高于此前两方案(分别为3.23元/m 3和3.42元/m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