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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房租”骗局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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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08: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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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番五次非法断电整垮商家逼取“天价房租”侵吞国家巨额土地出让金400万元、用分洪安置房安置机关职工、分洪安置房建成干部公寓、颠倒是非恶人先告状……)
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

前阵子河南南阳的垃圾堵门事件是闹的纷纷扬扬啊,他们那3000多块的垃圾处理费用算什么哦。看看咱荆州下面个小地方的“天价房租”那才真要人命哦

这事发生在湖北荆州地区公安县这么个小小的地方,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荆管局)将国家拨款修建的分蓄洪培训中心(又称综合办公楼)在未竣工验收就迫不及待全部改为商业用途。出租人(荆管局)与承租人(当地五名有名的商户)之间上演了一场“天价”拍租秀。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事态还在繁衍,下面是真实的事实:

2006年,荆管局将局机关面街道建筑物拆除(含本机关12户拆迁户),于2007年下半年修建一栋5300平方米综合楼。为了阻止本机关人员抢占该综合楼门店,荆管局在“天价房租”事件中拌演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们精心设了一个竞拍的局,把当地做生意成功的商业人士请来,由他们专班工作人员做承租人的工作抬高租价,将荆管局内部抢门店的人挡住,许诺事后签补充协议再降房租(荆管局专班工作人员张孝春等人事前代表荆管局极力怂恿承租人抬租然后签补充协议再降,公开声称是荆管局局党委的意思)。荆管局门店房租终于抬成了天价,本来公安市场一间只有1-2万元的门店却暴涨到了最高65万元!在当地引起极大轰动,成为“天价房租”事件。

合同自然无法履行。由于事先竞拍时荆管局私下承诺签订补充协议再降房租没有兑现,双方发生尖锐矛盾。
2009年元月16日下午,荆管局将李宁品牌专卖店的照明电拉闸停电。早在这之前2009年元月12日,也将紫澜门品牌专卖店拉闸停电。2009年4月25日上午8:00,荆管局再次将李宁品牌专卖店停水停电。同时,对承租荆管局门店另几家也发出停水停电威胁,一时间,人心惶惶,商家气愤至极。2009年4月27日,商户找县委、县政府反映问题。县委、县政府要求荆管局迅速供水供电,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停水停电卡商家脖子。至于“天价房租”纠纷循正确渠道(协商、诉讼)解决。荆管局根本不把县委、县政府意见放在眼里,仅恢复了半天,又停水停电至今。
商户找荆管局评理,他们却蛮横的说:“停你们水、电是我们党委决定的,你们去告我们吧!”荆管局还威胁商户说:“我们等你们房租去给职工发福利.不然,就搞人去占你们店!”
五月初,一群20多岁的混混占了一家的店,搞得生意做不成。商户又到县委政府反映荆管局的暴行。这下惹恼荆管局,他们立誓要收拾商户。随后,将商户代表以违约为名告上了法庭,并威胁说:“先收拾了他,再一个个的来收拾你们”。
五月中旬,商户代表李宁品牌专卖店收到了当地法院的传票。真是恶人先告状!因拒交“天价房租”被荆管局告上了法庭,真是天大的冤枉啊。
早在2008年12月18日,荆管局将五个承租人请来开座谈会,协商降低“天价房租”。局长饶大志公开承诺:“大家安心做生意,房租我们双方协商来降。一次协商不拢,再协商,直到双方找到平衡点为至”。荆管局分管这项工作的副局长李海峰也对承租人说:“我就知道当初你们瞎抬这么高房租是搞不下去的”!

在这起“天价房租”纠纷中,深层次原因在于荆管局要疯狂捞钱。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荆管局在这起纠纷中违法乱纪表现在下述五个方面:
1、标地物不能出租。该房屋是国家投资建设,用途是分蓄洪培训中心,其建设立项非商业用途。
2、出租房屋还没有竣工验收交付,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与我国《合同法》第七条合法行原则相悖,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其合同属于合同法定无效情形。
3、荆管局违法处分了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荆管局对本机关国有资产只享有占有和保管权利,不具备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实体处分国有资产的权利。本案荆管局组织的所谓的竞拍活动,其竞拍的标的物没有合法权属主体(依法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专有工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而毫无法律意义(一场闹剧)。
4、因出租人荆管局误导(进行引诱与欺骗),导致承租人产生重大误解而签订该合同无效。
5、该房屋工程存在严重腐败:一是该幅土地由划拨转为商业用地未向国家缴纳巨额土地出让金(400万元之巨)!二是用分洪安置房安置本机关拆迁户(12户)及机关工作人员,每平方米仅象征性收1元(比国家廉租房还低三倍多);并且用分洪资金修建超大面积的局长们公寓楼2栋(每套200平方米以上,位于县城一步街)!还有,每年几百万巨额房租没有进国库被荆管局当小金库坐支!
想不到,在这太平盛世里,尽然还有这样的公然的官欺民的事情发生。这让咱们老百姓咋活啊。现在中央政府出台了这么多保民为民的政策,却被地方这些狼心狗肺的贪官污吏们糟蹋了。


湖北省公安县代理利郎品牌、李宁品牌、以纯品牌、紫澜门品牌、森马品牌专卖店在当地的经销商。
发表于 2009-6-25 15: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官比商黑!
发表于 2009-7-9 16: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狗咬狗而已,或者叫黑吃黑
发表于 2009-7-10 17: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那就不租他的,看他怎么着啊~
发表于 2009-7-10 17: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还不是政府最牛
发表于 2009-9-1 13: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黑不如官黑!
吃亏是自然的了!
发表于 2009-9-12 2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太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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