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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预防专利纠纷麻烦 鸿海“臣服”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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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7: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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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微软宣布已经与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科技集团签署一份全球专利授权协议,范围涵盖微软专利组合中可供用于执行安卓和Chrome OS作业系统的广泛内容,包括智能型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视等。该协议将避免鸿海因为制造Android或Chrome设备遭到微软的起诉。
此前,与微软签署Android授权协议的还包括三星LG和HTC,以及台湾仁宝、广达、和硕及纬创等代工厂商。
“这次签署协议并不仅仅限于目前鸿海正在代工的一些手机和平板产品,而是涉及未来更多与之相关的产品。”富士康内部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 示,安卓更多的被认为是谷歌的产品,但其中有一些代码涉及到微软的专利授权,鸿海目前也有手机软件方面的研究规划,协议的签订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
“我们乐于见到全球最大的合约制造商鸿海科技集团成为微软安卓授权计划中的受益公司之一。”微软智慧财产权事业群全球副总裁暨副法务长霍拉西奥·古 铁雷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通过向品牌公司及其合约制造商提供专利授权,微软已将专利组合中的广泛内容授权给生产超过全球40%消费电子品的制造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告诉记者,微软提及的“广泛专利组合授权”一般来说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可能是把版权和专利合在一起一揽子组合授权,另一方面可能有多个专利,一个一个授权比较麻烦,费用也高,把专利打包,协商使用都很便捷。
此外,曹新明认为取得授权有可能是鸿海未来的经营计划之一。
“在中国现在有几种经营模式,一个是经营者,专门从事安卓手机品牌的制造商,要签的协议应该是制造商协议。但是有一个问题,授权只是制造权,还没有 销售权。而卖安卓手机需要专利授权,所以销售商也需要这个专利。这两个是分开给的。还有一种模式是把两个权利都给制造商,这样他们就可以既制造也卖。”曹 新明对记者表示,像鸿海这种,很可能会获取专利销售权,如果它自己想卖手机,必须获得销售权。对鸿海来说经营方式比较多样便利。
上述富士康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现在很少有制造商只是为了做硬件代工而做代工,富士康一直在做软件方面的开发和规划,和客户一样,富士康也有使用到微软专利产品的机会,所以签署协议对于未来软件规划是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但对于涉及的相关金额,鸿海发言人表示并不方便透露。此前业内曾估算过相关厂商需要为专利向微软支付的费用,每部安卓机型达到5~20美元,也有消息称,三星每部安卓手机需要给微软15美元,微软从安卓挣的钱甚至超过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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