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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荷兰高级法院判决三星未侵犯苹果公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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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09: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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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6月3日消息,荷兰高级法院上周五判决称,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电脑并未侵犯苹果公司iPad的设计所有权。
苹果公司此前起诉称,三星侵犯了该公司已注册的“社区设计”。“社区设计”是欧盟设置的一种知识产权所有权,帮助企业防止其他公司抄袭产品的外观设计。苹果公司于2004年注册的这一社区设计给出了iPad最基本版本的外观。
苹果公司在诉讼中寻求在荷兰及欧盟禁售三星Galaxy Tab 10.1。然而在诉讼初期阶段,苹果公司在荷兰的两家低级别法院败诉。苹果公司对低级别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满,并决定向荷兰高级法院上诉。然而荷兰高级法院周五在网站上表示,已驳回这一上诉。
法庭认为,苹果公司的设计所有权适用范围有限,因为设计中的元素出现在其他公司已生产及出售的类似设备中。荷兰高级法院指出,苹果公司的设计所有权是有效的,但对这一所有权的保护将非常有限,因为此前已有类似设计。
荷兰海牙上级法院1月份判决称,三星平板电脑的设计与苹果公司不同,对知情用户来说这样的差异是明显的。荷兰高级法院周五表示,支持海牙上级法院的这一判决。不过1月份的判决涉及三星多款平板电脑,而荷兰高级法院此次的判决仅适用于Galaxy Tab 10.1。
三星发言人对这一判决表示欢迎,并指出苹果公司并非首家设计圆角矩形外观平板电脑的公司,而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应当对通用的设计具有独占权。如果苹果公司的要求得到支持,那么将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创新。苹果公司发言人则拒绝对此判决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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